近日,云南省民政厅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、省教育厅等十部门制定《云南省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方案》,面向独居、空巢、留守、失能、重残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探访关爱服务。
方案明确,到今年年底,云南省将打造以定期上门入户、电话视频、远程监测等为主要途径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机制;到2024年年底,探访关爱服务普遍开展;到2025年年底,确保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%,失能老年人得到有效帮扶,探访关爱服务机制更加健全。
为不断充实和强化探访关爱服务力量,云南省进一步发挥社区、社会组织、社会工作者、社区志愿者、社会慈善资源“五社联动”合力,形成群众性自治组织、基层老年协会、业主委员会、网格员、养老服务人员、社会工作者等共同参与探望关爱的联动机制。同时,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,发挥养老服务机构专业优势,通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服务设施网络开展探访关爱服务。
相关负责人表示,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,旨在及时发现、有效防范、稳妥化解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安全风险,保障基本养老服务需求,让老年人生活安心、静心、舒心。